图片展示

云南本地一站式全过程咨询服务提供商

提供可研、节能、稳评、项目核准、环评、水保、超长期国债等咨询服务

24小时咨询热线:136-5881-8463   13211627180

2025年云南林下经济冲击3000亿产值

作者:云南旭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网络

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10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云南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云南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600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涉林下经济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强化政策支持,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扎实推进“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进一步做大做强林草资源经济,为助力乡村振兴、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富民,在确保不影响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

——市场主导、政策引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市场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资源禀赋、经营传统和环境承载力,挖掘资源比较优势,完善资源管理政策,聚集发展要素,培育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

——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鼓励自主创新,提高林下经济产业科技含量,创新产品内容和形式,推动产业技术进步,充分释放林下经济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省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600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涉林下经济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不断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

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等种植模式。坚持绿色化、有机化,聚焦“十大云药”,突出发展药食两用中药材品种,以三七、天麻、滇重楼、石斛、砂仁、草果、滇黄精、云茯苓、白及等道地药材为重点,建设林下药材种植基地。

充分利用林下或林缘仿野生培育羊肚菌、香菇、木耳、大球盖菇等高产高效菌类,推广示范种植。推进魔芋、金雀花、刺五加、长蕊甜菜、山药等林菜种植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国家林下种植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

(二)积极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

依法适度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采集利用,培育发展野生菌类、森林蔬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

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加大人工保育促繁力度,以松茸、牛肝菌、松露、干巴菌、鸡枞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为主,创新采取“封山保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促繁育菌,大幅提升野生菌规模和质量。积极开展笋用竹、楤木、香椿等林下采集类资源的培育。

(三)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

推广林畜、林禽、林蜂等发展模式。以地方特色优质品种为主,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在林内适度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

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合理放养中华蜜蜂,发展养蜂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规范开展药用、观赏、科研等非食用用途且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动物养殖。

(四)大力发展森林景观利用

充分发挥云南独特多样的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加快推进森林景观绿化美化,着力提升生态旅游服务水平,打造国家森林步道、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新兴生态旅游地品牌。

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建设,大力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发森林医养、森林研学、森林旅居、森林温泉、森林运动、森林食疗等类型新产品,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品体系。

(五)育强壮大市场经营主体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链主企业。加快招商引资,引进专精特新企业,与当地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的龙头企业联盟构建产业集群。

扶持小而特的本土特色企业向特而精、精而强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两山合作社”,将分散、零碎的林草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六)促进林下产品加工转型升级

招引培育一批产地初加工经营主体,在林下产品主产区加强初加工和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林下中药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等加工企业立足产地,合理布局初加工,推进林下产品产地趁鲜初加工。

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引导林下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配套。

支持林下中药材、森林食品、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延伸产业链,不断提高附加值和综合效益。

(七)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完善云南林草产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林下经济统计监测。加快制定林下经济产品标准,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和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

依托现有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监督管控。深入推进林下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产地利用、种植管控、采集、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产业链监管体系。

(八)培育林下经济特色品牌

广泛组织林下产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参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等认证。强化商标品牌意识,支持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有市场规模和前景的特色林下产品争取进入国家新资源食品目录或地方特色食品目录,提升产品价值。

强化品牌战略意识,着力培育一批云南野生菌、林下药材、森林蔬菜等市场号召力强的知名品牌,推动建立“云”系列林下产品品牌体系,做优做强拳头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博(展)览会,宣传推介林下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

(九)拓展产销贸易服务

优化传统线下市场布局,统筹产销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加强市场供求信息服务,引导产销衔接、以销定产。推荐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更多优质林下产品上线交易。

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推进传统营销模式与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社区营销等新兴营销模式共同发展。支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定期举办展销活动,促进产品销售。

(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依据林下经济基地建设需求,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加大林区道路、灌溉、电力、通讯和网络等基础设施投入,将其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并优先安排。

依托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等政策,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降低冷链物流运输成本。探索推进林下经济与产品流通设施数字化有效衔接,开发适应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林下经济发展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开展林下经济相关经营活动,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科学确定产业开发利用强度,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推进林下种植的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有效控制面源污染,确保产品绿色环保。

在自然保护地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定。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在集中连片大规模建设林下经济基地前,要进行必要的环境或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

(三)用活林地资源政策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三权”分置,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拓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鼓励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发展林下经济。

落实云南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意见,配套森林抚育等森林经营政策,推进林下经济优质高效发展。优先利用人工商品林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开展林下经济生产活动;对限制利用林地中的人工公益林和先锋树种为优势的天然次生林,可适当提高林地利用强度,允许带状整地。允许通过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展林下经济。

在不采伐林木、不影响树木生长、不造成污染的前提下,允许放置移动类设施或利用林间空地建设必要的生产管护设施、生产资料库房和采集产品临时储藏室,符合国家关于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可以按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建设使用林地办理审批手续;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办理占用或者临时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各地要按规定加大高原特色农业、乡村振兴、生态建设、水利设施、园区建设、冷链仓储、科技推广等政策资金的统筹力度,积极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加大对良种良艺良机补贴的支持力度,争取将种植、养殖、采集和初加工常用机械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支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将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产业贷款担保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中省级农担公司服务范围,引导市场主体对林权抵押贷款进行担保,建立健全林权收储抵押制度体系。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针对林下经济多类型主体和多经营模式特点,丰富和创新适配的金融产品,简化信贷程序,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支持。

(五)强化人才科技支撑

引导经营主体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加大专业技术、经营管理、乡土专家等方面人才的培养力度,构建研发、生产、管理、销售为一体的人才保障体系。加强良种选育、病虫害防治、产品升级、林机装备、储藏保鲜等技术攻关;完善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25年云南林下经济冲击3000亿产值
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10项重
长按图片保存/分享
0
图片展示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3211627180

微       信:13658818463

电子邮箱:6668165@qq.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润城第二大道6栋26楼2603-2605室

                                     手机微信1
图片展示
        手机微信2
图片展示

  Copyright @  云南旭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滇ICP备13000532号-1    

客服中心
咨询热线
13211627180
旭峰咨询
0871-66016741
二维码
扫码关注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滇ICP备130005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