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力支撑,加强项目储备,做好项目前期谋划,有序推动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规定,中央生态环境资金支持范围如下:
一、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主要支持燃煤污染控制、锅炉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大气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相关的项目等。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
主要支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
三、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项目
主要支持地下管网(管廊、管沟)、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城市排涝沟渠建设改造以及管网排查、监测设施建设等。
四、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主要支持土壤污染源头预防、地块调查及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协同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的“无废城市”建设等项目。
五、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主要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及生态带建设以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
六、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
主要支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