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补贴)通知
2024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最新《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方向提到,支持: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那么,具体哪些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项目,可以获得中央预算资金支持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支持方向
1.砂石骨料
2.陶粒
3.干混砂浆等砂浆制品
4.尾矿微粉生产
5.高值化利用设备建材产品
6.金属尾矿有价组分提取及利用
7.其他尾矿综合利用项目
补贴比例
以上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5%控制,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1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