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 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3〕1545号),需开展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土地流转建设项目
评估实施主体:石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北大村、北小村、占屯村、和摩站村、林口铺村。
工程任务和规模:本项目总体规划流转土地面积约13060.84亩,流转期20年,并对13060.84亩土地进行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优化土地灌溉排水系统、修建田间道路和农田防护设施、输电配电工程设施,耕地病虫害质量监测系统。
工期安排:1年。
总投资和资金筹措:目总投资35963.93万元,其中:建安装工程费用4899.08万元,占比13.6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20.56万元,占比81.53%;预备费按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扣除土地费用)的5%计算,共计274.29万元,占比0.76%;建设期利息共计1470.00万元,占比4.09%。项目总投资35963.9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963.93万元,占总投资的22.14%,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280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77.86%。贷款期限为18年(含1年建设期,建设期只付息不还本),贷款利率按5年期以上LPR(4.30%)的基础上加95个基点执行,即5.25%计算。
社会经济评价:本项目借助全国乡村振兴的相关优惠和扶持措施,根据因地制宜、立足现有基础条件的原则,承接石林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原流转的13060.84亩土地进行整理和综合提升改造,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土壤修复等建设工作,有效改善分散化、小规模的土地经营模式,稳定土地流转价格,提高当地农户收入,实现当地农户持续稳定增收,推动昆明市乡村振兴的建设步伐。另外,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城镇、农村、产业和生态合理分区、相对集聚、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全面融合。项目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云南旭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工作程序: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一)主要社会环境影响风险因素:
1、生态环境影响风险:(1)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灰尘、废水以及开挖会造成空气、水、土壤污染,有可能引起周边群众的不满;(2)施工过程中机械以及车辆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群众带来噪声有可能打扰到群众的正常生活,引起不满;(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和废弃物等在当地处理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引起群众不满。
2、项目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有如果施工管理存在漏洞,比如农民工工资问题、施工质量问题、以及不文明施工或是施工工人与当地群众产生矛盾等。
3、当地社会经济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中会对周边的交通带来影响,容易引起群众不满,有可能出现群众阻碍施工运输车辆。
4、安全与卫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施工事故,对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周边群众都有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施工过程中出现火灾和其他公共治安问题的话会引起群众恐慌,导致群众对该项目的不满。
(二)主要措施:
1、征地租地工作要充分照顾民众情绪,按照政策满足民众需求,并妥善安置失地民众;(2)制定文明的建设方案,事先与群众打好招呼,确保安全再建设。
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要先做好处理再排除,在施工范围周边道路经常洒水,以减缓灰尘对空气的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及选用噪音低得机械设备,并按期检修;(3)产生的固体垃圾需征得同意后再运至指定地点倾倒。
3、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民工工资保证措施,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社会保障局要求,进行民工工资管理;并建立完整项目管理体系,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避免施工停滞。
4、与交通部门沟通解决施工带来的交通问题。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在明显的地方设置施工标志和各类危险警告标志,做好各类安全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土地征收租用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到的安置、补偿、交通等问题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性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地方政府网站、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石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石林大道颐林尚都石投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吴师)1898803XXXX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名称:云南旭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昆明市日新东路润城第二大道6栋26楼 联系人及电话:(黄建军)13211627180 电子邮箱:6668165@qq.com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建设方或者评估方联系。
特此公示
石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