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定位:「两新」= 大规模设备更新 + 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20/30/50 年期)。本指南用于地方与企业开展 2027 年度项目谋划储备,非官方正式申报文件。
政策锚点: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 2026 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 号);《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 号);「十五五」规划纲要(20 项主要指标、109 项重大工程)。2027 年正式指南尚未印发,本版按 2026 年口径 + 十五五方向回推,最终以国家发改委正式通知及各省级实施细则为准。
核心口径(2026 年已落地,2027 大概率延续):全年超长期特别国债约 1.3 万亿元,其中「两新」约 2000 亿元(设备更新约 1851 亿元 + 消费品以旧换新分批下达);设备更新细分领域由 14 个扩至 18 个。
两新 = 大规模设备更新(供给侧)+ 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侧)。
•设备更新: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更新先进高效生产、试验、检测设备,推动产业升级与节能降碳。
•消费品以旧换新:面向个人消费者,对汽车、家电、数码智能产品、智能家居等给予补贴,扩内需、促消费。
•资金来源: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统借统还,不计入地方赤字;与「两重」并列,但支持对象、申报逻辑完全不同——两新主要面向企业与个人,走「投资补助 / 补贴」而非项目建设。
年份 | 超长期特别国债总额 | 「两新」规模 | 说明 |
2024 | 1 万亿元 | — | 两新机制起步 |
2025 | 1.3 万亿元 | 约 5000 亿元 | 设备更新 + 消费品 |
2026 | 1.3 万亿元 | 约 2000 亿元 (设备更新已下达 1851 亿) | 细分领域扩至 18 个,门槛大幅下降 |
2027(预判) | 1.3 万亿元 ± | 2000 亿元 ± | 延续 2026 框架,向十五五重大工程对齐 |
注:2026 年设备更新资金已累计下达 1851 亿元(首批 936 亿元 / 约 4500 个项目,第二批 915 亿元 / 16 个领域超 6700 个项目),占全年 2000 亿元的 92%,带动总投资超 3800 亿元。
维度 | 两新(本指南) | 两重 |
支持对象 | 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消费者 | 政府 / 央企主导的重大项目 |
支持方式 | 投资补助(核定固投 %)、直接补贴 | 项目资本金 / 投资补助 |
核心门槛 | 设备投资、国产化率、淘汰配比 | 项目代码、前期手续、战略契合 |
主管部门 | 发改环资 + 财政 + 行业部委 | 发改委投资司 |
是否新建 | 原则上不支持纯新建、迁建 | 可支持新建重大工程 |
2026 年设备更新细分领域由 14 个扩至 18 个(新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养老机构、消防救援、检验检测、线下消费商业设施)。下表按「一级领域—二级行业—三级方向—四级明细」四级拆解,可直接对照命中。
一级领域 | 二级行业 | 三级方向 | 四级明细 / 可申报项目形态 |
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 | 石化、化工 | 流程工业节能与智能化 | 反应器、精馏装置、DCS 控制系统升级 |
钢铁(仅深加工,不含冶炼 / 轧制) | 减污降碳、数字化转型 | 轧制精深加工、余热回收、工业软件 | |
有色金属(不含电解铝) | 加工环节升级 | 挤压、轧制、精深加工设备 | |
建材(不含水泥、平板玻璃) | 非金属矿、绿色化 | 陶瓷、耐火材料、石材加工 | |
机械、汽车零部件 | 数控化、柔性产线 | 数控机床、机器人、柔性装配线 | |
纺织、轻工 | 智能化、绿色化 | 智能纺纱、印染数字化、家电 / 塑料制品产线 | |
医药(含医疗器械) | GMP 改造、国产化 | 制剂设备、医疗器械生产(国产化率≥ 70%) | |
金属非金属矿山(勘探开发) | 安全高效开采 | 采选设备、智能矿山、勘探装备 | |
电子信息重点领域 | 整机设备 | 智能终端制造 | 手机、电脑服务器、显示设备、穿戴智能产品产线 |
电子元器件与材料 | 先进封装 / 材料 | 集成电路(部分)、元器件加工组装检测(注:集成电路单列) | |
通信设备与专用设备 | 网络设备、工业专用 | 网络接入、路由传输、电子行业专用加工设备 | |
工业与基础软件 | 软硬件同步更新 | 工业操作系统、MES、工业软件迭代 |
门槛:工业固投≥ 200 万元(建议 1000 万 +);电子信息固投 ≥ 100 万元;补助 ≤ 核定固投 15%;国产化率 70%–80% 以上。
二级行业 | 三级方向 | 四级明细 |
新能源装备 | 新能源装备升级 | 风光储设备、逆变器、支架产线升级 |
传统能源设施 | 节能环保改造 | 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节能降耗 |
电力系统 | 电力系统智能化升级 | 特高压、配电网、智能电表、源网荷储 |
门槛:补助≤ 15%;用能设备更新须年节能量 ≥ 50 万千瓦时或 150 吨标准煤,改造后能效达到 2 级及以上。
二级行业 | 门槛/比例 | 三级方向 | 四级明细 |
教育设备更新 | 按教育领域实施方案 | 教育现代化 | 智能教学终端、数字化实验室、实训实操、信息化管理 |
文旅设备设施更新 | 最高可达 100% (2026 力度最大) | 智慧文旅 | 景区智能导览、文博场馆数字化展示、文旅安全防控 |
医疗设备更新 | 按医疗卫生实施方案 | 基层医疗升级 | 基层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急救体系设备 |
住宅老旧电梯更新 | 按层(站)数分档 (2026 由定额改为分档) | 老旧电梯更新 | 使用年限 15 年以上、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电梯 |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 按国家政策标准 | 加装电梯 | 符合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
安全生产设备更新 | 特种作业 70% 油气开采 15% 专业救援 70% | 安全防护 | 特种作业考试设备、油气开采安全、专业救援队伍装备 |
养老机构设备更新 | 按相关政策标准 | 适老化 | 政府及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养老机构的适老化、康复护理、智能监护 |
消防救援设备 | 70% | 消防救援 | 灭火救援、抢险救援、个人防护、通信指挥、训练演练装备 |
检验检测设备 | ≤ 20% | 检验检测 | 检验检测、计量检定、质量认证公共服务能力 |
二级行业 | 比例/门槛 | 三级方向 | 四级明细 |
交通运输设施设备 | 最高可达 50% | 运输装备更新 |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优先电动货车)、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
物流设施设备 | ≤ 30% (粮棉糖直属库 70%) 投资≥ 200 万 | 智慧物流 | 仓储设施、冷链物流、物流新基建、智能装卸 |
线下消费商业设施 | ≤ 15% 无投资门槛 | 消费基础设施 | 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的电梯、空调、供热、冷藏、供电、照明、安防 |
配套政策:老旧农机报废更新继续实施,各地可优化调整自主选择的 12 个报废更新补贴农机种类。
二级行业 | 比例/门槛 | 三级方向 | 四级明细 |
粮油加工设备 | ≤ 30% 投资≥ 500 万 | 粮油加工升级 | 成品粮油、主食产品、饲料、粮食深加工转化及副产物综合利用 |
设施农业设备 | ≤ 30% | 现代农业 | 智能温室、高效节水灌溉、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冷链、畜禽水产养殖 |
节能降碳环保设备 | 按实际核定 投资≥ 500 万 | 绿色转型 | 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污染治理、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保 |
回收循环利用设备 | ≤ 20% 投资≥ 200 万 | 循环利用 | 回收体系建设、废旧装备再制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回收 |
•新产业新赛道装备:具身智能、商业航天、低空装备、生物制造、脑机接口等方向的中试与量产设备(衔接「两重」产业链安全)。
•国产化替代设备:国产化率要求趋严(多数领域≥ 70%,医疗 / 部分领域 ≥ 80%),需提供证明。
•「软建设」配套:可研 / 资金申请报告中需体现收费机制、运维方案、绩效量化、投融资改革,纯购置不谈运营通过率下降。
面向个人消费者,全国统一标准(汽车报废 / 置换、6 类家电、4 类数码智能产品)。2026 年主要优化:汽车改为按车价比例补贴;家电聚焦 1 级能效 / 水效;数码拓展为「数码和智能产品」。
品类 | 支持范围 | 补贴标准(2026) | 2027 预判 |
汽车报废更新 | 报废本人乘用车,购新能源或 2.0L 及以下燃油乘用车 | 新能源:车价 12%(≤ 2 万) 燃油:车价 10%(≤ 1.5 万) | 延续,额度向「得补率」集中 |
汽车置换更新 | 转让本人乘用车后购置上述车型 | 保持补贴上限不变,按车价比例 | 延续 |
家电以旧换新 | 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 6 类 | 1 级能效 / 水效,售价 15%,单件 ≤ 1500 元 | 聚焦高能效,品类或微调 |
数码和智能产品 | 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单件≤ 6000 元) | 延续原数码产品标准 | 拓展至智能家居(含适老化) |
智能家居 | 含适老化家居产品(新增) | 按购新补贴标准 | 增量方向 |
红线:严厉打击骗补套补、「先涨后补」;全国统一大市场对汽车报废 / 置换、6 类家电、4 类数码智能产品执行统一标准。
•仅限在建技术改造项目(改建、扩建、技术升级);累计完成投资占总投资 0%–80%(不含 80%)。
•严禁:纯新建、原厂搬迁、异地新建、已完工 / 试运行 / 竣工验收项目。
•不得包含房地产、楼堂馆所、国家限制 / 禁止类建设内容。
•淘汰设备:产权归属申报主体、非二手购入;财务已完成全额折旧;淘汰后不得内部继续使用;使用满 3 年(部分省份 6 年);淘汰设备原值 ÷ 新设备投资 ≥ 10%。
•更新设备:全部为全新设备,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禁止采购二手设备。
•手续:项目备案 / 核准、环评、用地、能评、安评、施工许可齐备(无需办理的须提供政策依据或主管部门书面说明)。
•主体: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往期获中央资金的企业,新设备清单不得含已获补贴的同类设备。
•资金:已获中央财政 / 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期不得申报发改委或其他部委同类资金。
领域 | 固定资产投资门槛 | 补助比例上限 |
工业重点领域 | ≥ 200 万元(建议 1000 万 +) | ≤ 15% |
电子信息重点领域 | ≥ 100 万元 | ≤ 15% |
粮油加工 / 节能降碳环保 | ≥ 500 万元 | 30% / 按实际核定 |
物流 / 回收循环利用 | ≥ 200 万元 | ≤ 30% / ≤ 20% |
检验检测 / 设施农业 | 无明确门槛 | ≤ 20% / ≤ 30% |
文旅 | 无明确门槛 | 最高可达 100% |
线下消费商业设施 | 无门槛 | ≤ 15% |
消防救援 / 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救援) | 无明确门槛 | 70% |
权威节奏参照:2026 年设备更新分两批下达(首批 936 亿、第二批 915 亿,6 月底前累计下达 1851 亿,占全年 92%,节奏明显快于往年)。
时段 | 动作 |
2026 年 6 月—9 月(现在) | 省级启动 2027 储备摸底;企业梳理设备、补齐手续、提前入库占位(「非储不报」,只有入库才有资格) |
2026 年 10 月—12 月 | 完善前期手续;市县筛选→ 省级初审 → 报国家发改委;形成年度清单 |
2027 年 1 月—6 月 | 分批次滚动下达(参照 2026:年初首批 + 第二批);补正窗口约 15 个工作日 |
2027 年 7 月—12 月 | 资金按进度拨付,定期报实物工作量与绩效 |
1.谋划入库:明确技改 + 设备更新内容,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纳入省级储备库(线上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kpp.ndrc.gov.cn,取得项目代码)。
2.材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含淘汰 / 更新设备明细台账)、新旧设备清单、投资佐证、前期手续文件。
3.逐级申报:项目单位→ 区县发改 → 市 → 省发改委 + 财政厅(行业主管部门)联审。
4.国家评审:国家发改委 + 财政部联合评审、下达项目清单与资金安排。
5.拨付监管:资金按工程进度拨付,需留合同 / 发票 / 台账,定期报进展,全流程穿透式监管。
•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信用无失信证明(信用中国截图)、近 2 年财务报表。
•廉洁合规承诺书(加盖公章 + 法人签字)、不重复申报资金承诺书。
•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文件(项目代码)、重大项目库入库截图。
•环评、能评、安评、用地、规划许可(或无需办理的书面说明 / 承诺函)。
•新旧设备台账:原值、购置发票、型号参数、折旧财务凭证。
•淘汰设备清单(使用满 3/6 年、原值 ≥ 新设备投资 10%)、更新设备清单(全新、代表先进水平)。
•国产化率证明(70%–80% 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佐证、设备采购发票。
•绩效目标表(产能提升、节能量、碳排削减、受益人口等可核查数字)。
•自筹资金证明、地方配套承诺函(若含财政性资金)、项目汇总表。
6.成熟度:在建技改、投资完成率 0%–80%;设备更新类已完成投资 > 0;手续齐备或承诺闭环。
7.资金闭合:国债 + 自筹 + 贷款 + 贴息(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 1.5 个百分点、期限 ≤ 2 年)拼盘无缺口。
8.战略量化:对接「十五五」109 项重大工程,把国产化率、节能量、碳排削减、产能提升写成可核查数字,额外加分。
•梳理厂区超期服役、高能耗、低效老旧设备,统计原值、折旧台账,形成淘汰清单。
•规划新设备采购方案,优先智能化、数字化、节能型全新装备,同步配套软件升级。
•核对备案、环评、能评、安评等手续,缺失材料提前补办;确保淘汰设备原值占新设备投资≥ 10%。
•自查企业信用记录,确认无严重失信、安全生产处罚记录。
•测算设备投资总额,确保达门槛(工业≥ 200 万、电子信息 ≥ 100 万);对接属地发改 / 工信部门,提前录入储备库占位。
•对接贴息政策:纳入备选项目清单 + 获央行设备更新再贷款支持的,可申请中央财政 1.5 个百分点贴息(≤ 2 年)。
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发改环资〔2025〕1745 号及公开政策口径编制,2027 年正式申报指南尚未印发,各省细化领域、门槛、比例存在差异(东部重产业链、西部重生态民生)。正式申报前请以国家发改委正式通知及本省实施细则为准,建议提前与属地发改、工信部门确认。